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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数字档案馆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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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是人类在工业、科学、技术、文学或艺术领域由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其对象是人在社会实践(包括物质生产、社会生活、科学实验)过程中,不断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智力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指工业产权和版权(我国称“著作权”。以下均采用“著作权”)。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邻接权。如传播权等。数字档案馆系统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包括系统软件和数字信恩资源的著作权问题。
作者 姚志刚
出处 《天津档案》 2006年第9期28-29,共2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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