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是一种不明晰的、不平等的、不完整的土地产权制度。因此,这种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能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在很多情况下已成为我国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的桎梏。把土地所有权完整地归还给农民,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2006年第10期19-22,共4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江苏省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4SJB6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