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中小学的学校心理服务工作肇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初由于各个不同领域的研究者都在关注和研究这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人们对这项工作有着多种多样不同的称呼;如: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心理辅导与咨询、学校心理学等。直到2002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才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将中小学的此类工作统一规范称为“心理健康教育”。同样,目前我国对在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育者似乎也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称呼,现在常见的叫法有:心理辅导老师、心理咨询老师、心理学老师等。本文结合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情况,将从事这一工作的教育者称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简称为“心理教师”,指的是那些受过一定的教育学与心理学专业理论培训,在中小学从事具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开设心理课或专题讲座、学生心理辅导与咨询、家长教育等)的专职或兼职的教育工作者。
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9期39-41,共3页
Contemporary Education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