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有两个基础性概念需要厘清,即“条约”与“不平等”。只有清楚什么样的涉外文件属于条约,什么样的条约属于不平等条约,我们才有可能搞清近代中国究竟订立了多少个不平等条约。相对于“不平等概念”而言,“条约概念”是基础的基础,对不平等研究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学者们亦已注意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并在自己的研究中尝试引入国际法中有关条约概念的解释。但遗憾的是,仅限于对国际法中“条约”概念的简单引用。②在研究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过程中,面对各种复杂情形,如何运用条约概念对外交文件进行厘定,进而确定什么样的文件属于条约,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31-138,共8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