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开发必须以环境保护为前提,而任何一项经济行为的开展总是由参与该活动的行为主体在一定的动力支配下发生的,把握行为主体保护环境的行为动力,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激发动力产生,可以从根本上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从对区域开发中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这三个层次行为主体的环境保护动力来看,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官员对政绩的追求,企业的环境保护动力主要来自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动力则主要来自于对自身需要的满足。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80-82,共3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东北振兴研究"(05&ZD009)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可持续区域开发理论研究"(2005JP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