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类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环境与发展之间需要进行综合决策的这一观点得以成长。在法律的视野中,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具有复杂、多变的内涵。它的功能在于协调利益、平衡关系;它的需求来自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它是一种以和谐的方式缓解或消除冲突的方法,同时它也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机制不仅与环境法密切相关,而且还与各个部门法晴雨相连。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0-13,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重大课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问题研究>(02JAZJD82000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