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核算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总能完全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而其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那么其最终将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