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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征收工作面临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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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被征地农民没有参与地价补偿因素及其权置确定的工作 1、关于地价补偿因素的确定。一般的确定土地区位因素及其权重是使用特尔菲法,由专家打分而成。但是,这种确定征地补偿费用标准的重大问题是否应该仅仅由专家主持是值得商榷的。征地问题是关系到广大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重大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有发言权的应该包括被征地农民,但是现在大多数地方并没有让被征地农民参与到这一过程当中,而仅仅是由土地、交通、财政、水利、民政等方面的权威人士确定的,这就难免有“纸上谈兵”之嫌。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Z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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