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立法计划,国家民委承担了国务院《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由政法司田联刚副司长担任团长的国家民委东南亚清真食品管理立法考察团对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三国清真食品立法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穆斯林绝大多数为马来人和印尼人(东南亚华人延用旧称“回教”),新加坡约46万,马来西亚约1600万,印度尼西亚约1.8亿。其中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为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即穆斯林国家,印度尼西亚还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43-4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