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部门,是比较典型的经济规制产业,需要政府采取相关手段进行规制监管。激励规制理论认为,消除规制与被规制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关键在于激励规制制度的建立,并使两者的目标尽可能保持一致。本文主要考虑激励规制理论在教育监管中的应用,指出有效的教育监管需要一个互补的制度结构,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制度条件安排,包括完善监管制度、建立监管制衡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优化资源配置等。
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3期19-21,29,共4页
Contemporary Education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