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出台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中,以“低门槛,严监管”方式,在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统称“金融准入区”)允许各种组织和个人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通过投资.收购、新设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似乎给农村地区的民间金融带来一线生机.对他们而言,这是机遇还是挑战?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
出处
《中国改革》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41-44,共4页
CHINA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