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意义”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奥格登(C.K.Ogden)和理查德(I.A.Richard)1923年在他们的语言学著作《意义之意义》(The Meaning of Meaning)中提出来的。1981年,英国语言学家利奇(Geoffrey Leech)在其所著的“语义学》中指出,伴随意义是一个表达单位具有的交际价值,它是通过该表达单位的所指传达的信息。美国语言学家、生成语义学创始人雷柯夫(George Lakoff)是语言模糊现象和伴随意义研究的倡导者。他在其1973年的论文((模糊限定词和语义标准》中,充分肯定了伴随意义作为词的语用意义对句子的影响,并指出词典释义应包括伴随意义的内容。
出处
《英语知识》
2007年第3期25-26,共2页
The Knowledge of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