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译目的论作为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是一种从翻译行为的目的性出发来决定翻译策略的理论。而法律翻译也应该是建立在特定目的之上的行为。文章以目的论的三个法则为基础,探讨翻译主体的意图性、译文的可接受性和文化的特殊性在法学著述的翻译策略选择和译文质量控制上的作用,并具体讨论法学著述翻译中的几种翻译失误。
出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103-105,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浙江林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资助项目(2005FK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