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45年占领张家口始,中共在各城市中一般将行政管理机构划分为市、区、街三个层级。1948年起,刘少奇多次建议进行调整,以建立一种主要依靠行业和职业团体、适应城市特点的行政层级。但囿于农村工作经验的惯性和“全能政府”的性质,不但在中共尝试进行城市管理的石家庄市迟迟未能如刘少奇所愿进行改革,而且新占领的城市如天津、北平等,还继续沿袭了市、区、街的行政管理格局。不过,在刘少奇再三倡议下,1949年下半年,以天津市的调整为契机,石家庄、北平、哈尔滨等城市先后效法,撤销了街政府(公所),扩大了派出所的管理幅度,并将区政府虚化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58-63,共6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