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必须尊重农民在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必须认识到外部干预只对农村发展起到引导性、帮助性作用;增进与农民之间的沟通、了解,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民自己选择发展项目和科学技术;树立参与式发展理念。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258-259,共2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