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草原法》总结以往实践经验,把草原工作的战略重点从“以经济目标为主”转移到“生态、经济目标并重,生态优先”上来。“生态、经济目标并重,生态优先”是贯穿《草原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尊重客观规律办事,既考虑生态环境、草场资源永续利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又考虑社会、群众经济繁荣、奔赴小康的目前利益,在提倡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争取走畜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双赢”之路。这个指导思想也是草原监理部门进行草原监督管理的重要原则。
出处
《榆林科技》
2007年第1期16-17,共2页
Yulin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