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粤海关档案为基础,从发行办法、公债观念、还款担保和影响因素等方面对广东省1894年息借商款和1905年广东公债的情况进行了翔实的考察,修正了一些不准确的数字,深化了对晚清公债问题的认识。这两次公债发行的整体设计较为合理,粤海关的承办工作也大体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公债发行中留难勒索的弊端。两次发行公债,完成的借款数额不同,不宜以借款的用途(军费开支和地方实业)作为判断公债优劣的前提条件。实际借款数额的多寡,主要取决于认购人对政府还款担保的信心——即关税收入能否作为还款担保。庚子后列强掠夺关税收入,清政府关税自主权进一步丧失,还款担保信用低,是1905年广东公债发行失败的根本原因。
出处
《近代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17-126,共10页
Modern Chinese History Studies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