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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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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煤炭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郭云涛李军《煤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为煤矿井下职工实行意外伤害保险。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井下...
作者 郭云涛 李军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48-49,共2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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