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于1999年立法,可是,目前没有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统一立法。通过研究,发现无论在绝对贫困线还是在相对贫困线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补助支出在GDP和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都很微小,也就是说成本很小。只有农村庞大规模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才谈得上新农村的建设。
出处
《调研世界》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27-29,共3页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项目编号:05 & ZD048)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