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转化犯的刑法新界说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名称,是对犯罪行为发生转变后罪数形态的概括。转化犯的提出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在目前我国罪数形态理论还存在一定争议的情况下,对转化犯一定要进行准确的界定。
作者 徐泽春
出处 《理论界》 2007年第7期81-82,共2页 Theory Horizon
关键词 犯罪 转化犯 界定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0

  • 1刑法第247条、第248条、第292条均规定转化犯的转化条件为"致人重伤、死亡",而没有谈及主观,这可以理解为"纯结果"的转化,刑法第267条规定转化犯的转化条件为"携带凶器",而没有规定行为,这可以理解为"纯手段"的转化.
  • 2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而依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财产犯罪以行为人对财产实际控制为既遂,既然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后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说明对财产还没有控制,即基础犯罪没有既遂.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该条规定既没有要求先前的收买行为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也没有说明收买和出卖的时间间隔.
  • 3范德繁.转化犯的新视野——事实转化的展开[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9(1):142-147. 被引量:12
  • 4虽然行为是在意志支配之下进行的,但因为我国的犯罪构成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行为是属于客观方面的要素,对犯罪进行分析时,主观是独立于客观方面的,仅仅强调行为的改变,还无法看出主观的变化.
  • 5张小虎.转化犯基本问题探究[J].现代法学,2003,25(6):67-72. 被引量:26
  • 6肖中.论转化犯[J].浙江社会科学,2000(3):42-46. 被引量:64
  • 7赵嵬.论转化犯,1997(06).
  • 8储槐植.论罪数不典型[J].法学研究,1995,17(1):70-76. 被引量:66
  • 9姜伟.犯罪形态通论,1994.
  • 10陈兴良.转化犯与包容犯:两种立法例之比较,1993(04).

二级参考文献18

共引文献14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