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与其它部门协作过程存在问题的研究,进一步规范、完善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以保证口岸卫生检疫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根据当前卫生检疫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下称《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制修订建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在规定卫生检疫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规定中,存在着个别条款不完善、执行存在困难和某些协作环节未做出规定的情况。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外部协作,应从法律上予以保障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