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长极理论认为非均衡发展是区域经济由落后状态向某种发达状态过渡的必经阶段和必要形式,而平衡发展则主要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要求和所达到的结果。为解决非均衡发展所造成的区域差距悬殊的问题,增长极理论主张用战略性区域政策促进落后地区发展,即在落后的边缘区域构建新的“诱导性”增长极。许多国家正是运用增长极理论这一政策主张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在加快落后地区开发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对我国解决中、西部与东部的区域差距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国当前应加快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从战略高度统筹中、西部发展,按着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原则,分区域确定东北、中部、西北、西南四大增长极作为中、西部区域增长极战略布局。
出处
《工业技术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72-75,共4页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Economics
基金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科基金立项课题<构建中西部经济增长极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