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失地农民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其再就业困难和生活艰难令人堪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繁荣富强,影响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本文认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并需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失地农民的共同努力。在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和劳动技能的同时,政府还应给予农民多种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支持中介机构为失地农民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引导乡镇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从而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84-87,共4页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