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销商声誉理论认为,高声誉的承销商承销好质量的IPO,而且其IPO的抑价低于普通承销商的IPO。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高声誉的承销商并没有选择低风险的发行人,IPO上市抑价与承销商声誉的相关性不显著。同时,IPO抑价与低风险的发行企业之间也没有相关性,我国的承销商声誉还不能向市场传递有效信息。承销商声誉与IPO抑价水平的关系出现异常,其原因与我国IPO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密切相关。承销商只是给企业提供了一个上市的通道,并没有发挥其金融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披露和监管等功能。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承销商声誉模型结论并不适用于我国,我国承销商和发行市场的信息效率并不高。
出处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86-90,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