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国家的两大要素,一是主权,二是合法性。对于我国来说,主权早已经确立,但合法性的取得却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而要大多数城乡人民对国家形成内心认同,国家就必然要在利益上对城乡人民进行兼顾。这是城乡统筹的依据和意义。从历史和现实来看,由于城乡二元财政格局的形成,导致了我国城乡各项事业的发展极不平衡。要使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民支持和维护国家政权,增强国家的合法性存在,需要从国家整合的视角来探讨城乡财政的均等化。一是建立统一的城乡税制;二是扩大政府对农村的基础设施投资;三是加大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投入。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125-129,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度“丹桂计划”项目“免除农业税后乡村财政新格局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