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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与改造:1956—1966年工商界生活互助金述评——以江苏省为例的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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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决定举办工商界生活互助金,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工商业者进行生活补助。随后江苏省根据全国工商联的决定,结合本省情况,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市县举办互助金,收效很好;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开始后,在工商界产生了"四种人"问题,为了妥善安排这些工商业者的生活,江苏省率先对互助金进行调剂,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补助过程中,还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达到了双重改造的目的。
作者 刘立振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历史系
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2007年第4期65-70,共6页 CPC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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