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意见》),该意见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受贿罪类型作出了界定,解决了许多法律适用问题,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对于"两高"《意见》规定中的具体内容如何适用,以及是否有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值得研究。本期特组织以下几篇文章,就有关"两高"《意见》中的法律适用和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07年第5期120-122,共3页
Ecup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