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加快信息化的立法工作。信息化立法趋势主要是政府行政信息资源的管理而带来的立法问题与建设电子政务所带来的管理规制问题。信息化立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其范围主要为:信息化权利立法、信息产权立法、信息技术立法、信息安全立法、信息贸易立法。信息化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缺乏统一的体系;立法地位普遍不高且调整乏力;追求小而全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和发展不平衡;总体质量欠佳,内容宽泛粗糙,条文不精细,可操作性较差。就一般对策而言,要加快信息化立法步伐、加强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法制建设的反馈机制、规范信息化法律体系。就专门对策而言,就是要尽快制定《中国信息化基本法》。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1期52-57,共6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