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05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518个项目中,有372个民间艺术遗产项目进入国家保护的实施系列,约占全部名录的72%;与此同时,还有数以千计的民间艺术遗产项目进入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名录实施保护;更有近万个民间艺术遗产在市(地级市)级和县(县级市)级名录中实施保护。这无疑是我国民间艺术遗产保护工作的里程碑。然而,怎样才能使这么多的优秀艺术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以活态传承的形式发展下去,却是一个最值得认真探讨和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出处
《美术观察》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8-9,共2页
Art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