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的核苷(酸)类治疗慢性乙型肝炎至少可使病毒载量下降2log10拷贝/ml以上。治疗12~24周后,达不到1~2log10称为治疗无效或无应答。我们认为界定是否为初治无效或无应答,以12周为宜,如果12周无任何疗效,就应考虑改用或加用其他核苷类药物。从文献中对治疗无效的不同定义表明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共识,有待国际和国内学者打成共识。至于"初始"的称谓,以"初治无效"或"初治无应答"较合于汉语的表述。
出处
《肝脏》
2007年第5期345-345,共1页
Chinese Hepa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