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药厂有严重缺陷将“一次性否决”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今后,药品生产企业在GMP认证检查中,如果存在严重缺陷,将直接不予通过认证。10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强化药厂软件管理、药品GMP认证与药品注册管理的匹配作出了新规定。新标准由原来的225条修改为259条。其中,关键项目由56条调整为92条。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07年第11期7-7,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