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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关于缴纳2007年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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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障协会正常工作,促进行业发展,根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收费管理办法》,凡属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或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下属分支机构副理事长单位,应缴纳会费10000元,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款项汇到以下账号,款汇出后请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我会。
出处 《林产工业》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9-19,共1页 China Forest Produc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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