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曾从人的主体发展的角度,对人类所经历的历史大时代作了三个阶段的划分,在马克思看来,“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从人对自然的方式的角度考察马克思所概括的三大社会形态的特点,即是“依附——征服——和谐”。人与自然关系从其历史发展进程上看亦经历“自在和谐——人为分裂——自为和谐”三大阶段。
出处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3期20-21,共2页
Journal of Hotan Norm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