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操纵是期货市场面对的最重要市场滥用行为。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对期货交易所进行彻底的会员制改造,是有效发挥自律监管职能,遏制市场操纵的重要措施。本文从会员制交易所监管市场操纵的激励角度分析,指出会员制交易所并不具备充分的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激励,交易所并没有内在化监管的成本和收益,放纵市场操纵行为能够给交易所会员带来收益。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有效方式应当是,监管当局通过改变交易所的激励,使交易所内在化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而不是取代交易所来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对我国期货市场监管的启示是,彻底的会员制改造并不是形成有效监管操纵行为机制的主要措施,更不能使交易所完全成为政府监管当局的附属机构,应当让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能,政府监管当局致力于使交易所内在化监管操纵行为的成本和收益。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2期29-34,共6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