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评估指以特定的方式方法对立法效果的分析和评估,全面、系统、客观地掌握法律实施和立法质量情况。立法评估的标准主要有效力、实效、效益三种。立法效果的工具、方法和技术则因每种情况的特性、被考虑的具体标准、意义、结果的条理性和可靠性程度而变化。立法评估制度化成为一种趋势,制度化的形式主要包括程序措施和组织措施。立法评估在方法和实践上亦有其局限性。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200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立法评估基础理论研究>
项目编号:06F003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