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主要通过社会契约法、理性反思法、排除法对正义的内涵、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证,指出制度只有符合平等自由的原则和差别原则从而达到自由和平等的恰当平衡时社会才是正义的。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代际平衡论"、制度与个人关系理论等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