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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征地补偿制度变迁:从货币补偿到社会保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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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全省土地总面积1797.57万公顷,按常住人口计,人均土地仅为0.2公顷。经济陕速发展、人地关系的紧张将导致土地资源相对价格的上升,也将推动土地制度包括征用制度的变迁。在国有土地市场建设方面广东走在各省的前列,1987年在深圳率先举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广东也在全国率先推出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正式制度方面的创新并不多,没有突破政府统一征地的模式,但是,由于土地要素相对价格的不断提高,征地补偿制度也出现了诸多创新,笔者对此作一个简要回顾,并剖析其中原因。
作者 潘光辉
出处 《南方国土资源》 2008年第2期22-24,共3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6

  •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S].
  • 2《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粤府办[2003]46号).
  • 3《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国务院令第511号.
  • 5关于《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通知(粤府〔2009〕124号).
  • 6刘成志,郑秀珍,刘欲意.征地补偿标准对公路建设造价影响研究[J].公路,2010,55(8):273-276. 被引量:2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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