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DV原本是一种视频记录格式,由于被用于民间,逐渐超越了其技术性范畴而具有了意识形态意味,如”通过接近真实地记录人生的一种生存状态,改变了以往影像制作权只掌握在少数电影电视从业人员手中的局面,因而具有了“革命性的一面”。甚至有人断言传播意义上的DV概念将会消亡,从而指出其历史性终结。通常认为DV包括了设备、作品,文化和创作四个层面的意思。与其在概念上纠缠,不如强调其动作,以此把它和行为主体联系在一起,从而更深刻地认识这个新生事物在当代电视新闻传播中的作用。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76-76,75,共2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