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构建公共行政伦理,因为影响当前中国社会和谐的诸多问题都与公共行政伦理的缺失有关。公共行政伦理的基本要求是权责平衡,权责平衡有其质、量、度三个基本方面。对于当前中国的转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而言,政府及其官员既行使较大权力又承担较大责任的"高高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48-51,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清华大学专项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四十批中国博士后基金(编号:200604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