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金融发展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程度都很强,它的发展实际上是"政府推动"的。尤其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中央政府制度安排的区域差异和地方政府不同经济发展政策造成的区域经济环境差异是区域金融差异形成的根本性原因。因此,政府行为是区域金融发展中的关键变量,政府行为的优化十分必要。中央政府应为区域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多符合市场化规则的制度安排,地方政府则应致力于建设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8年第2期155-156,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