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媒体以关于《妻子难产丈夫拒不签字延迟手术致死两条人命》为题引起社会新闻的激烈讨论的意见主要可归为三类:一是谴责该丈夫的无知及分析其拒绝签字的动机,约占70%;二是谴责医院因法律阻却而“见死不救”,约占20%;三是赞许医院遵守法律,坚守行业行为规范,约占10%。其实这是对“医患知情同意原则”的理解差异导致的问题。为此,有必要探索医患知情同意原则的完善。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80-282,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