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内双语公共标识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许多问题。汉英翻译人员不仅要翻译汉语公示语的意义,还应考虑其实际应用环境,以及委托机构的法律权限。对于中外标示语而言,标志与国际标准一致,或者使用国际通用的符号,有助于增加对公示语的认知。今后的工作重点,应该从查找错误、进行分析转移到怎样有效地把研究结果应用到社会现实当中,呼吁社会的关注,全面改进我们身边的、新的公示语的翻译,努力创造一个正确的国际通用的标示语环境。
出处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3期71-75,共5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