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族企业治理包括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两种治理手段。根据两种治理手段强度的不同,可以把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分为弱契约治理、弱关系治理;弱契约治理、强关系治理;强契约治理、弱关系治理;强契约治理、强关系治理四种类型。影响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的因素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目前我国中小型家族企业实行以关系治理为主导的家族管理模式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对于大中型的家族企业,在目前外在环境不成熟的现实背景下,应实行强契约治理、强关系治理的治理模式。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60-61,7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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