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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分数线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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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发文公布200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具体是:各级各考试科目均为45分(各级各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考试合格者必须各科目考试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
出处 《计算机时代》 2008年第8期13-13,共1页 Computer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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