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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所得与资本利得的税务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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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例解析 甲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生产通讯设备和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自设立以来经营状况一直很好,积累了大量的资金。2007年年底,甲公司决定将闲置的500万元对外进行投资,并计划于2009年5月收回后用于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2008年1月,甲公司将此500万元购买了乙公司60%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乙公司是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08年,乙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00万元,对此利润甲公司应如何处理呢?
作者 刘欣华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8年第7期45-46,共2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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