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刑法典施行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6个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成为修正刑法的主要模式。刑法修正案在增设新罪的同时,对刑法分则30多个条文从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等方面作了修正,发挥了其增设新罪、修改补充和明确适用等功能。这种修法模式有利于保证刑法典的完整性、协调性、权威性以及稳定性与适应性的辩证统一。刑法修正具有活跃、及时、广泛、趋于严厉等特征,但在立法内容和技术等方面尚需改进和完善,应增强预见性、全局性,加强立法语言和条文运用的严谨性,实行罪名法定化。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71-76,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