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2月-2006年11月,马鞍山市按照卫生部的总体部署,采用《星级宾馆、普通旅店、桑拿浴室、普通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分表》对马鞍山市所有宾馆旅店(包括星级宾馆、普通旅店)、公共浴室(包括桑拿浴室、普通浴室)、理发美容场所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工作。于2005年12月-2006年3月进行基线(量化前)调查,2006年4—7月进行中期测评,2006年7—11月进行终期(量化后)测评。采用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2005)进行量化定级,
出处
《环境与健康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737-738,共2页
Journal of Environment and Health
基金
卫生部试点项目(200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