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企制度改革是我国农业科研单位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文章在综述我国农业科研院所转制的基础上,重点解析了我国农业科研的公益性特点,指出科研单位转企过程应将公益性科研与经营性科研区别对待,搞好多学科、跨领域之间的协作,注意公益性研究单位内部的财政投入及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问题。
出处
《农业科技管理》
2008年第4期37-39,共3页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广西农科院科技发展基金(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