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建立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其对缓解"执行难"、遏制"执行乱"具有重大的意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要遵循依法、谦抑、程序保障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并就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内容作明确的规定。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8年第8期66-70,共5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2005年度重大项目"民事诉讼制度的修改与完善"(05jjd82000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