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发展中,领袖及公务员对社会公共权力的占有和支配具有至高的权威性。因此,对领袖及公务员的道德素质进行伦理性的探索,将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领袖及公务员的政治伦理性质。在当代社会,尽管领袖具有最高的权力,公务员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实际力量,但是领袖和公务员的权力却不可随意滥用,对领袖和公务员的权力必须进行政治监督和道德限制。社会主义中国的公务员,是人民权力的执行者和行为者,他们应该充分地体现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他们所构成的道德理想人格,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仆"人格。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39-44,共6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